第四十三封書信
致貴族維南提烏斯
貴格利致貴族及前修道士維南提烏斯[1]
你(神)的來信讓我們深感困擾,因為我們得知你與我們的弟兄、同主教約翰之間產生了嫌隙,而我們本來渴望看到你與他之間和睦相處。因為,無論起因為何,怒氣不應爆發到如此地步,以至於你(神)的武裝人員,據我們所聞,竟然闖入主教府,以敵對方式犯下種種惡行,並且這件事同時使你與他(神)的父愛分離。難道這爭執,無論是什麼,不能安靜地解決,使雙方都不受損害,也不破壞良好感情嗎?現在我們對我們上述弟兄的莊重、聖潔和溫和並非一無所知。因此我們推斷,除非是極度的煩惱所迫,否則他(神)的弟兄情誼絕不會採取你所說的讓你感到委屈的措施。然而,我們一收到他(神)的信,便立刻回信給他(神),勸誡他(神)像以前一樣接受你(神)的奉獻,並且不僅允許在你(神)家中舉行彌撒,如果你願意,甚至可以親自主持,而且他(神)應該在不破壞愛心(charity)的情況下處理他(神)的案件。而且,由於我們不希望任何人產生或持續不和,我們已謹慎地重申了這一勸誡。因此,最親愛的兒子,你必須像兒子一樣,向他(神)表達對祭司應有的敬意,不要激怒他(神)的心。因為如果你(神)與你(神)的祭司不和(願神禁止),你(神)將與誰保持確定的善意呢?因此,請放下心中的驕傲,努力處理你們彼此之間的案件,使愛心(charity)保持完整,並和平地達成對你們雙方都有利的事情。
[1] 參見第一卷第三十四章,註釋8。